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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新建县第二届“希望杯”中小学生乒乓球竞赛活动的通知

2017-01-12

新建县教育体育局

新教字〔2014〕68号

关于举办新建县第二届“希望杯”中小学生乒乓球竞赛活动的通知

  各乡镇中学、中心小学、县直学校、民办学校:
  为丰富青少年学生的课余活动,充分展示体育教学成果,选拔优秀体育人才,经研究,定于2014年5月下旬举办全县第二届“希望杯”中小学生乒乓球竞赛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活动宗旨
  进一步丰富青少年学生业余生活,努力营造积极向上、健康文明的活动氛围,培养学生勇于拼搏的精神,激发学生对体育活动的热爱,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。
  二、活动主题
  积极向上  团结奋进   运动健康
  三、组织机构
  1.主办单位
  新建县教育体育局
  2.承办单位
  新建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
  3.竞赛组委会
  组长: 雷玲玲
  副组长:邓小毛  李清勇  邓必高
  成员:  胡德桃  魏 琪   程小华
  组委会是本次竞赛的领导机构,负责竞赛方案的制定、启动、宣传及预决赛等活动的组织实施。
  四、竞赛时间与地点
  时间:2014年5月下旬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
  地点:新建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
  五、竞赛项目
  1.乒乓球男子单打
  2.乒乓球女子单打
  六、报名
  本次比赛以乡镇中学、中心小学、县直学校、民办学校为单位,申报参赛学生。小学3名(2男1女)学生参赛,中学及高中各4名(2男2女)学生参赛。
  请各学校于5月15日前将参赛学生电子报名表报新建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。
  报名时间:2014年5月8日至5月15日
  联系人:邓向华(18770028866)
          邓淑华(15970689876)
  邮箱:wanxinyang01@163.com
  七、参赛资格与办法
  1.新建县各类中小学在校学生(含民办学校)
  2.比赛分为:(1)乡镇中学组;(2)乡镇小学组(均含乡镇所在的县直学校);(3)县城中学组;(4)县城小学组(均含民办学校);(5)高中组(含民办高中)。
  3.分组:采取以抽签方式的淘汰制。
  八、奖励
  1.个人奖:比赛按组别取一、二、三等奖(各单项参赛人数的10%为一等奖,15%为二等奖,20%为三等奖)。
  2.团体奖:按组别由参赛学生获奖累积分计算本学校总成绩,评出团体奖。(积分相同者按第一名多者列前,第一名相同者按第二名多者列前,以此类推)
  九、竞赛注意事项
  1.执行《新建县第二届“希望杯”中小学生乒乓球竞赛规则》。
  2.遵守比赛时间,选手提前3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候场。
  3.各学校要对此次活动进行大力宣传,扩大活动影响,积极营造学生热爱体育活动的良好氛围。
  4.各学校要加强比赛期间的安全管理,安排专人负责学生往返途中的安全。

  附件:


  一、新建县“希望杯”中小学生乒乓球竞赛活动报名表
  二、新建县“希望杯”中小学生乒乓球竞赛规则

 


新建县教体局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4年4月30日印发


附件一:

参赛学生报名表


学 校 

南昌华东文武学校

 领 队

简建忠

职 务

教练

手 机

13870804037

 

参赛学生1

胡文广

 男

 年 级

七年级

参赛学生2

吴勇强

 男

 年 级

八年级

参赛学生3

 

 女

 年 级

 

参赛学生4

 

 女

 年 级

 

报名截止日期:2014年5月15日

 


附件二:

新建县第二届“希望杯”中小学生乒乓球竞赛规则


  1.本届乒乓球竞赛采用淘汰赛,三局两胜制。  
  2.在一局比赛中,先得11分的一方为胜方;10平后,先多得两分的一方为胜方。
  3.在获得两分后,接球方变为发球方,依此类推,直到该局比赛结束,或直至双方比分为10平,或采用轮换发球法时,发球和接发球次序不变,但每人只轮发1分球。
  4.在一局比赛中首先发球的一方,在该场比赛的下一局中应首先接球。
  5. 一局中,在某一方位比赛的一方,在该场比赛的下一局应换到另一方位。在决胜局中,一方先得5分时,双方应交换方位。
  6.合法发球
  (1)发球时,球应放在不执拍手的手掌上,手掌张开和伸平。球应是静止的,在发球方的端线之后,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之上。
  (2)发球员须用手把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,不得使球旋转,并使球在离开不执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不少于16厘米,球下降到被击出前不能碰到任何物体。
  (3)当球从抛起的最高点下降时,发球员方可击球,使球首先触及本方台区,然后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,再触及接球员的台区。
  (4)从抛球前球静止的最后一瞬间到击球时,球和球拍应在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之上。
    (5)击球时,球应在发球方的端线之后,但不能超过发球员身体(手臂、头或腿除外)离端线最远的部分。
    (6)运动员发球时,应让裁判员或副裁判员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。
  7. 合法还击
      对方发球或还击后,本方运动员必须击球,使球直接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,或触及球网装置后,再触及对方台区。
  8. 比赛次序
     在单打中,首先由发球员合法发球,再由接球员合法还击,然后两者交替合法还击。

 

附件一:


参赛学生报名表

学 校 

南昌华东文武学校

 领 队

简建忠

职 务

教练

手 机

13870804037

 

参赛学生1

付宇平

 男

 年 级

五年级

参赛学生2

简杞明

 男

 年 级

六年级

参赛学生3

唐雯璇

 女

 年 级

六年级

参赛学生4

 

 女

 年 级

 

报名截止日期:2014年5月15日